四川省发布:这7类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2022-08-07 12:13 德志在线 801

  目前职称评审政策中要求逐级评审,但在四川省,这7类人才符合条件是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来看看你是否符合条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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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时间】


  上半年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1日-30日


  下半年申报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31日


  【可申报人员】


  年龄在40周岁(包含40周岁)以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可按本通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一)获得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颁发的人才表彰奖励、人才计划称号;


  (二)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排名前5,省级科技杰出贡献奖、省级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省级自然科学奖、省级技术发明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级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排名前3;


  (三)获得四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认定;


  (四)博士后期满出站;


  (五)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博士毕业或一流建设学科博士毕业(附件1);


  (六)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四川技能大师、四川工匠、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铜牌以上奖励,或在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等高技能人才;


  (七)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附件2),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或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获得省级及国家级表彰奖励,申报符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标准的有关职称。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人才,可以着手准备以下材料了:


  (一)《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表》(附件5);


  (二)符合优秀青年人才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中央在川单位的,需出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的委托评审函(其他单位无需提供此项);


  (四)国家规定实行人员准入控制的,需提供执业资格证明;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五)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工作业绩、能力、水平和贡献等证明


  【注意事项】


  (一)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条件不受申报限制,但其他基本条件均应达到我省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且个人档案存于我省范围内。


  (三)评审权限下放地区(单位)符合本通知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经本级评审权限管理地区(单位)同意,可按照本通知申报参加职称评审;自主评审单位符合本通知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按照本通知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四)按本通知参加评审未通过人员,如未获得新业绩、贡献和奖项,不得再次按本通知申报同一层级或高一个层级职称。在相关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参加评审未通过人员,如未获得新业绩、贡献和奖项,不得按本通知参加评审。


  (五)申报职称专业方向与实际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的,或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等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员自负。


  (六)“科技奖励”以获奖证书为依据(不含项目主持单位颁发的二级证书、证明等)。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最高奖项计。以单位名义获得的科技奖励不得作为个人业绩材料上报。


  (七)“基层”是指在全省乡镇、贫困县(市、区)、民族地区(指甘孜、阿坝、凉山州各县市及其他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待遇县)所属有关单位。“基层”的认定以单位法人注册地为准。


  (八)上下半年申报年龄计算及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业绩等资料截止时间分别为2022年4月30日、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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