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12个问答,你了解吗?
职称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能力的认可,申报职称过程中难免有一些问题,大家不是很了解,那么具体是什么呢?接下来,大家和小编一起看看就知道啦~
职称评审常见问题
1、所学专业与从事、评审专业不相符的如何申报?
答:毕业专业与所申报专业不相符的,除行业有学历专业规定外,参加所从事专业的专业培训累计半年以上,或取得大专院校本专业主要科目三门以上进修结业证书(含专业证书班),或参加大专院校本专业学习累计1年以上,或参加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视为具备同专业能力要求。
2、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有什么规定?
答:企业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
3、事业单位外聘人员如何申报职称?
答:(1)事业单位派遣制人员,即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以派遣单位作为其工作单位进行申报评审,并按照非公经济单位人员职称申报程序推荐评审。
(2)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制外聘用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者,参照编制内同类聘用人员所规定的职称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由聘用单位统一推荐申报。
4、职业资格能当职称用吗?
答: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对应目录中所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等,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5、在外地取得的职称证书能在昆明使用吗?
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等规定,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时,其职称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重新评审或者确认,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要求调入某市工作且仍从事原专业系列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在经半年以上试用(事业单位起算时间以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为准、企业以劳动合同为准),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申报确认职称资格。因此,外省、中央单位、部队等交流、调入或转业到某市工作的人员需要按照要求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手续。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不再办理职称确认。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已离退休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职称资格不作确认。省内评审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在省内调动工作,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不需作确认。
6、变更系列申报职称评审有什么规定?
答:(1)专业技术人员跨职务系列变动工作岗位,须按拟聘职务系列的要求,经半年以上试用,考核合格,重新评审或确认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方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即:非相同、相近专业变更职务系列,可根据现有职称等级重新评审同等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材料要求与同专业系列评审人员一致;相同、相近专业变更职务系列,如高校教师专业资格变更为同专业的中专、技校、中学教师专业资格,以及中专教师专业资格变更为同专业技校教师专业资格,填写变更表后按资格审批权限报相应人社部门审核确认。(2)变更职务系列后,符合晋升条件的,在原职务系列岗位上的履职时间可连续计算履职年限。(3)变更职务系列后拟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先按原级别完成系列的变更,下一年度后再申报评审晋升职称。(4)已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系列和专业资格档次,需变更职务系列和专业的,一律参加相应资格考试。
7、正规院校毕业生职称资格认定如何办理?
答: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和相应职业准入要求,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关系列(专业)职称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见习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并按职称管理权限报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已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按相关规定执行。(1)考核定职层级初级职称认定:非公经济单位和县(市)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由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市属企事业单位由具有评审权限的相应系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中级职称认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2)认定标准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大专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毕业,见习1年期满后,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具备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直接认定员级职称,见习1年期满后,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具备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可直接认定助理级职称;具备博士学位,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
8、正规院校毕业生职称资格认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1)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企业需提供相关用工材料。
9、技能人才能申报职称评审吗?
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文件。为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技能劳动者,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在职称评审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其中,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2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3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4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
10、已经考试取得职称证书的是否还要参加评审?
答:国家已统一实行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专业),参加国家组织的考试,不再开展相应层级职称资格评审。
11、纸质材料提交时有什么要求?
答:(1)申报人在提交纸质材料过程中需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相应材料,保证材料与原件一致,且真实有效。(2)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把关,并在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材料不予以受理。(3)纸质材料送审的同时,须同时提交材料原件进行验证。
12、职称申报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
答: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变更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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