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称评审要注意评审时间!
2021-12-07 10:53
德志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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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职称评审已有调整,准备评职称的朋友们,评审时间尤为要注意,下面来看看广州职称评审的主要内容吧!
职称申报-广州评职称要注意这些时间!
【广州职称评审相关时间】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与评审时间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统一部署,我市自2021年起调整职称评审工作的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评审时间,并相应调整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
(一)调整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评审时间
自2021年起,我市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以年度为基础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的1月至3月,在下一自然年的6月底前完成评审。
如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评委会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2年1月至3月,2022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推进。
(二)调整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
1.对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8月3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二、申报时间安排
(一)申报人登录我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填报和提交申报材料,系统关闭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17:00时。
(二)我市各级评委会受理材料的具体时间,由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委办”)根据市系统关闭时间和工作安排自行确定,原则上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报送各评委会评审的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后务必于各评委会受理材料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报送至主管部门(职称申报点)审核。
(三)报送省(外)评委会评审的申报材料,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务必于省(外)评委会受理材料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通过省、市两个系统报送至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中心不受理纸质材料)。经我市在省、市两个系统上审核同意后,个人方可通过市系统打印《职称评审材料评前审核表(电子印章)》并将申报评审材料送省(外)评委会。
(四)市属高校、技工院校、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经备案的工作方案安排推进。
申报人及各级职称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提交和审核申报评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评审条件】
(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要求以各评委会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为准。市属高校、技工院校、自主评审试点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省、市人社部门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评委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除有特殊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原则上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申报途径和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评委会。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评委会;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评委会。
(二)我市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及各有关单位需登录市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审核和生成有关表格。其中:
1.送广东省(省外)各级评委会评审的,须在市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送广东省(省外)评委会评审”目录下按要求填报;
2.各区属评委会之间委托评审的,须在市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目录下按要求填报。
凡未经市系统审核的申报材料,不予送评;如违规送评且获评审通过,则不予核准发证。
(三)我市向广东省(外)评委会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在市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外,还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申报(另有规定的省评委会除外)。
(四)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市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按照各评委会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不作为本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申报人须严格按照要求在市系统上填报和上传申报评审材料,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上传材料一致。
【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评委办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社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市属评委会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函扫描件通过市系统“评委会业务—评委会材料报送申报”目录下按要求报送。
市属高校、技工院校、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结果由单位自主审核确认,并报送我局备案。评审通过人员须在市系统报备,由我市统一向省对接数据,领取证书编号,制作电子证书。
(二)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省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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