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中山市建筑专业正、副高级职称申报通知
中山2022年度建筑专业正、副高级工程师职称准备开始申报了,具体申报情况如下: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3)等规定,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2〕814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度建筑专业正、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高级: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材料受理工作结束后,申报材料中的《()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表三)]将在网上进行评前公示,通过公示的申报材料送市人社局审核。
二、受理范围
申报职称专业属于《建筑工程专业名称参照表》(附件6)范围及报送对应评委会评审的,符合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需提交资料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及其真实性进行核实。
1.计算机打印的《2022年度市(单位)申报级职称名单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5)。
2.申报评审表格及相应的附件材料。
《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申报评审(表二)]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填报并自动生成打印,或与其它表格相关表格一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下载,按规定审核、盖章后提交。如需增加页数,请严格按附加页格式,如第6页共16页,第6-1页共16页,第6-2页共16页……,以此类推。表格如不整齐或出现跨页等问题,需手工进行调整,以便美观。表格内容应与网上信息一致。
其它表格下载路径:中山市建筑业协会网站(www.zssjzyxh.com)→页面底端友情链接→广东省、国家级别机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文件下载→广东省职称评审表格→人员类型:普通专业技术人员.zip。
2-1.《( )级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申报评审(表一)],贴在文件袋封面(可使用我会统一免费提供的文件袋)。
2-2.《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申报评审(表二)]一份(系统生成并打印,本表双面打印,第13页左下角的“县/区人社部门审核意见”需找“主管部门”盖章)。
2-3.《(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表三)]采用A3纸竖向打印,内容须在一张表上填写。申报高级一式45份,其中1份原件(特别提醒:获奖项目的个人排名为必填内容,复印件不用再盖公章。)
2-4.《证书、证明材料》[申报评审(表四)]双面打印。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我市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交2022年的继续教育证书和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社保凭证原件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粘贴在相应页面内。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
2-5.《业绩、成果材料》[申报评审(表五)]一套,根据申报人的业绩、成果情况分别装订成册(如无对应附件材料,也需提交封面并按规定填写有关信息、盖章及在该封面背面写“无”和签名)。
其中,需提交至少2篇(正高3篇)发表的论文或著作。论文须提交原件,只提交与本人相关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本人论文正文页(内容应齐全)即可(剔除无关的内容),并同时提交《申报建筑工程级职称论文(著作)鉴定表》(此表一式2份,附件7)
2-6.《贴职称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申报评审(表六)]一份。
① 现推行电子证书,不用提交照片。
② 身份证应同时复印正反面粘贴在指定位置上。
2-7.《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申报评审(表七)]一份,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工作日不包含周六、日)。
2-8.提交与实际情况一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申报评审(表八)](不少于资历要求的年限)。
2-9.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一份,A4纸单面打印,申报人签字、单位盖章。着重总结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字数不超过3000字。
3.需提交以下表格的电子文档
提交内容应与报送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下列表格的电子文档(用U盘拷贝,统一放进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拷贝完退还U盘):
3-1.《2022年度市(单位)申报级职称名单汇总表》(excel格式,附件5);
3-2.《(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表三)]签名、盖章后原件的清晰彩色扫描件( 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1M )和word文档格式各一份;
3-3.《申报建筑工程级职称论文(著作)鉴定表》word文档格式一份;
3-4.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扫描件。内容应与报送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扫描文件采用word格式。
未尽事宜,请查阅附件2。
四、网上申报
纸质材料受理后,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在2023年3月31日前提交申报电子材料。所有申报级别均选“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五、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粤人发〔2007〕35号文规定收取。一经缴纳,不予退款。(仅支持现金或微信支付)
六、注意事项
1.提交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和个人核对章,按分类装订成册。未提供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一概不收。
2.通过现场排队叫号系统按取号先后顺序受理材料。每天派号约70个(同一单位申报材料超5份需现场审阅的,暂不取号),上午受理前40名,下午受理后30名(派号数量视当天实际情况调整)。
3.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请各申报单位指派专人作为负责本单位报送申报材料的经办人。经办人到我会递交材料时请自觉佩戴好口罩、主动出示“粤康码”,积极配合我会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资料递交完成后,及时离开。
4.有关职称工作动态及最新要求,可浏览中山市建筑业协会网站或关注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微信公众号。
5.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对已填写完成的表格和归纳好的附件材料,我会可提供预审意见供参考。
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梁天鹏、黄大庆(88230839,88337891-225)
陈丹娜(88337800,88337891-221)
材料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00,14:30-16:30
材料受理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二楼建筑业协会
中山市建筑业协会
2022年11月7日